周龙同志:
您好!根据《解决贵州省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实施方案》的规定,您申请的社会保险接续业务已经通过审核。经核查,您共服役25个月,养老保险实际应补缴25个月,个人缴费部分金额为:柒仟贰佰壹拾壹元贰角伍分(小写:7211.25元)。我局多次电话通知您前来办理,未果。请您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前,将个人缴费部分金额缴至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定的银行账户(并备注:周龙缴纳退役士兵保险接续个人补缴部分)。开户名称:黔南州州级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市桥城支行;银行账号:2405040109026474189-000000138。
缴费成功后请持个人缴费银行存款凭证到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登记。如您在2021年5月31日前未完成个人部分缴纳,视为自愿放弃政策保障权益。
另外,在退休或者办理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后,若需要办理医疗保险补缴,凭此通知单及时到医保部门清算医保补缴年限和金额,到退役军人部门完成个人缴费后再到医保部门办理在职转退休手续后,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待遇。
联系电话:0854—8585265
黔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4月8日